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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購票須知

網上購票須知

1.線上購買機票的旅客必須遵守由東航提供的旅客資訊文件相關指示,以及中國民航總局 (CAAC) 的所有相關規定。此外,旅客必須確保他們在預訂時提交之個人資料的準確性。
2.購票人應該嚴格遵守政府主管部門對乘坐民航班機所需有效證件的規定,保證搭機旅客證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如因姓名不符或證件失效等問題所產生的後果,均需由購票人自行負責。
3.購票人在線上訂票時,必須如實填寫搭機旅客的相關個人資料和聯絡方式。如因資料不清或不詳而造成之購票後的所有經濟損失,均需由購票人自行承擔。
4.購票後,開票程序 (即線上付款) 必須於 15 分鐘內完成。若付款成功,系統將發送MAIL:中國東方航空開票完成確認/電子客票行程單,或旅客也可於「我的訂單」中確認。如超出時間限制,則以付款失敗處理,預訂要求將自動取消。 
5.已滿 2 歲至未滿 12 歲的兒童均需購買兒童機票,計算日期將以起飛日期為準。購買兒童票時應提供出生年月之有效身份證明。兒童不能單獨搭乘客機,必須與成年人同行。如訂兒童票時所提供之同行成人資訊有誤而產生不良後果,需由購票人自行承擔。如兒童需單獨搭乘飛機,請直接與東航直屬營業部聯絡辦理特別服務申請和訂購機票,或撥打東航臺灣呼叫中心客服專線412-8118,手機直撥+03 查詢「獨自搭乘飛機之兒童」(5 周歲到 12 周歲) 相關服務事項。
6.如購票人已登記成為本網站會員,則有義務對自己的使用者名稱及密碼嚴格保密,一旦發生會員洩露使用者名稱和密碼情況,所有相關的一切損失均需由該會員本人自行承擔。
7.旅客須憑線上購票時所使用的有效旅行證件 (如護照、台胞證等),於航班起飛時間 45 分鐘前辦妥登機手續。
 
為確保航班準時起飛,東航國際航班將在起飛前 2 小時開始辦理登機手續,起飛前 45 分鐘將停止辦理。大陸內陸點對點航班將在起飛前 90 分鐘開始辦理登機手續,起飛前 30 分鐘將停止辦理。

為避免延誤,請旅客預留足夠時間,並在規定時限內到達機場辦理登機手續並登機。乘客必須出示於線上訂票之有效證件。
 
  • 姓名或證件號碼修改事宜:
旅客於購票過程出現乘機人姓名或證件號碼出錯需要更改的情況,允許旅客修改系統中的名字或證件號碼一次(僅適用於 781 機票、東上航實際承運的航班)。不接受嬰兒票改名。
自2018年9月4日(含)起,凡符合本公司乘機人姓名或證件號碼修改規則的客票,不區分購買管道,均可進行一次免費變更。具體說明如下詳見相關網頁說明:https://tw.ceair.com/newCMS/tw/hk/content/hk_Header/hk_HeaderBottom/hk_InformationService/hk_Information/201903/
t20190329_4572.html
  • 姓名或證件號碼修改適用條件及規則:
乘客姓名修改
1.客票部分使用後,不得修改姓名。
2.同一張客票,原則上旅客”姓”、”名”只能更改其中一項,且只能更改一次。(不接受嬰兒票改名)
3.姓”、”名”只可按以下條件更改:
音同字不同、音似字、形似字、個別字偏旁錯誤、漢語拼音、英文名字之個別字母 (原則上不超過三個字母)。
 
乘客證件號修改
1. 客票部分使用後,不得修改證件資訊;如為辦理落地簽旅客,證件號必須為旅客本人之台灣身分證號碼,方可修改證件資訊。
2. 原則上最多只能改其中二位號碼,且嬰兒/兒童票不得更改出生年月日。
  • 辦理途徑:
旅客可以致電中國東方航空台灣呼叫中心客服專線 412-8118 (手機直撥 03-4128118) 或全球客服中心:0086-21-95530,提出名字或證件號碼修改服務申請。如發生上述所列情況之外的錯誤,建議您自行退票然後重新購票。服務受理之實際情況以東航客服中心的最終判斷為準。
 
電子機票修改包括:變更啟程時間、啟程日期或預訂航班的機艙座位。
 
購票後,如需變更航班、日期或艙等,請盡早通知我們,我們將依所購機票票價的使用條件進行辦理。若您是以折扣後的價格購買機票,您要的航班可能沒有價格與您所持機票之折扣後價格相同的座位。辦理變更手續時,除變更的手續費外,也需支付票價差額。
 
如您的機票有加選高鐵項目,即『無法』使用網上改期功能,如有改期需求,請直接電洽東航台灣呼叫中心客服專線412-8118(手機直撥加03),服務時間:服務時間:24小時全年無休(含法定假日),或前往當地或機場的東航售票處要求所需之電子機票服務。
 
要降低旅行艙等 (即自願申請從頭等艙降為商務艙或經濟艙),原始電子機票必須透過網路申請退款,然後旅客必須重新購買機票。此種退款則視為自願。
 
旅客在客票的有效期內沒有完成部分或全部航段,可以提出退票申請。如客票上已註明“不得退票”、“NON-REF”或“NON-REFUND”,該客票不得退票。旅客退票須持本人有效旅行證件及客票(如適用)至原購票地點辦理退票手續。旅客自願退票時,東航按客票的票價及其適用條件收取退票手續費。因旅客原因在航班的經停地終止旅行,該航班未使用航段的票款不予退還。因東航原因旅客不能按原定航班或原定艙位成行,旅客可選擇退票,東航免收退票手續費。旅客辦理乘機手續後,因證件不符未能乘機或因違反政府、承運人相關規定被拒絕乘機等原因而要求退票,按自願退票的規定辦理,東航將收取退票手續費。 ★本網站購票之退票方式:在線提交退票申請→登入「我的訂單」→點選「去退票」。退票金額預計於20個工作天後計算確定,屆時請登入“我的訂單”查看退款情況;由於銀行與信用卡公司之間亦需處理,故退款流程預計自旅客提交退票之日起2至3個月後,退至旅客當時支付的銀行帳戶,具體時間因應不同銀行不同地區而定,如逾時尚未收到票款,請您致電東航台灣呼叫中心客服專線412-8118(手機直撥03-412-8118)查詢,或聯繫您的發卡銀行查詢退款情況。
 
購買東航電子機票的旅客可利用東航網站的機票驗證,輸入機票票號以及旅客姓名,查看自己所購買機票的真實性和有效性。
 
 
凡出發或到達旅行目的地均需備妥旅行簽證。取決於出發地/目的地之當地規定,您可能需要簽證才能進入目的地國家或地區。即使您只在某國或地區地轉乘航班,亦有可能需要簽證,且您登機和抵達時均須檢查簽證。因此我們強烈建議您直接與該旅行目的地或中轉地的大使館確認瞭解有關申請流程的更多資訊,或請登入相關網站直接諮詢當地領事館。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規定,國際航空客運服務不適用七天猶豫期,旅客更改
訂位及機票退票/改票作業辦法請依照中國東方航空公司客票限制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