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in content
機票說明
旅客只有在訂妥座位以後,才能憑該定妥座位的客票乘機。
旅客可以在東航或其客運銷售代理人的售票處、登入東航官方網站以及通過東航熱線預訂座位。如未按規定時限購票,所定座位即被取消。已訂妥國際、地區航班座位,包括聯程座位的旅客,如所訂座位不再使用時,應盡早向東航售票處或其代理人提出取消座位。
 
中國旅客購票,須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證》或其它有效證件;海外旅客、華僑、港、澳、臺胞購票,須出示有效護照、回鄉證、臺胞證、居留證、旅行證及公安機關出具的其它有效身份證件;購買嬰兒、兒童客票的旅客,應提供戶口簿、出生證等有效證明。旅客在購票時須提供將在機場辦理乘機手續時使用的有效旅行證件。
 
客票是指東航或其客運銷售代理人銷售或認可並賦予乘載權利的運輸憑證。
客票有效期自首次運輸開始之日起,壹年內運輸有效,若您的客票未使用,則從填開客票之日起壹年內運輸有效。
 

旅客可以到東航直屬售票處、東航銷售代理商或登入東航電子機票網站購買電子機票。旅客在購買電子機票時須提供在機場辦理登機手續時將會使用的有效旅行證件。 《航空運輸電子機票行程單》僅作為旅客購買電子機票的報銷憑證,不作為機場辦理登機手續和安全檢查的必要憑證。

  • 台北售票處:臺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三段2號6樓A室。
  • 售票處服務時間:周一至周五0900-1700,例假日及法定假日不營業。 
 
已滿兩歲至未滿十二歲的兒童須購買兒童機票。未滿兩歲的嬰兒須購買嬰兒票,不單獨占用座位;如需要單獨占用座位時,須購買兒童票。具體票價請向售票人員查詢。每名成人最多可攜帶不超過三名5歲以下的兒童(可含1名嬰兒旅客)乘機,旅客攜帶嬰兒超過一名者,另一名嬰兒須購買兒童票。
 
旅客如遺失東航機票,可在該遺失機票的有效期內,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遺失機票開票人聯的複印本或傳真本,前往東航直屬售票處辦理機票遺失登記手續。東航核實情況後,對符合補開條件的機票,於航班起飛前 1 個工作日內補開新票,並收取補開手續費。補開的機票不得退票、不得變更、不得簽轉。旅客也可在遺失機票有效期滿 90 天以後 (遺失機票若含外航航段,則在機票有效期滿 150 天以後),根據退票適用條件辦理退票手續,東航將收取相應的退票手續費。遺失機票被冒用、冒退,東航將不承擔責任。
 
按照國際航空運輸行業通行的做法,東航可能在某些航班上進行適當的超賣。在個別超賣情況下,可能會有個別旅客不能按原定航班成行。對不能按原定航班成行的旅客,東航會為旅客安排最早可利用的航班成行,並根據旅客旅行的具體航線及被延誤的時間,酌情採取不同的補償措施。
 
網上完成購票後,如有需求變更航班、日期、艙位等級,請您直接利用『網上改期』功能辦理,東航會按您所購客票的票價使用條件予以辦理。如果您以折扣價格購買的客票,在辦理變更手續時,您要求變更的航班可能沒有與您所持客票相同折扣價格的座位,您除支付變更費外還應支付票價差額。如您的機票有加選高鐵項目,即『無法』使用網上改期功能,如有改期需求,請直接電洽東航台灣呼叫中心客服專線412-8118(手機直撥加03),服務時間:週一至周日(含法定假日)0830-1900。
 
東航有權根據旅客的需求提供個性化服務。
 
您可以在機場乘機登記櫃臺辦理乘機手續;您也可以通過我們設置在機場的自助值機設備自行辦理乘機手續;此外,我們在部分航線上還提供網上和手機辦理乘機手續服務,您可以通過我們的網站或手機上網方式自行辦理乘機手續。 您應在規定的時間到達指定的機場,憑您購票時使用的有效旅行證件辦理乘機及安全檢查等手續。為了您旅行的順暢,建議您盡可能提前到達機場,並預留充裕的時間辦理相關手續。我們在各機場辦理乘機手續的截止時間不同,如果您需要了解,請登錄我們的網站或致電我們的服務熱線查詢。
溫馨提示:當飛機在空中發生顛簸時,請您在座位上坐好,繫緊安全帶,在“繫好安全帶”指示燈熄滅之前請您不要離開座位,不要使用洗手間;如果您正在客艙中行走,您可以採取抓住行李架下方凹槽或握住廚房周圍、廁所內外的把手固定身體;如果您遇到嚴重顛簸而無法回到座位上的時候,您可採取下蹲姿勢拉住座位下方的行李擋桿等設備固定身體。
 
  • 託運行李額【計件制】

手提行李規定

1. 若您持頭等艙客票,每人可隨身攜帶2件非託運行李;若您持公務艙或經濟艙客票,每人可隨身攜帶1件非託運行李。隨身攜帶的非託運行李,每件重量不能超過10公斤,體積不超過55X40X20釐米。如公事包、旅行包;帶上飛機的非託運行李應能放置於前排座位下或能放置於客艙的密閉存放部位。超過上述規定的重量、件數或體積的非託運行李,應作為託運行李運輸。 

2.旅客可於報到櫃檯或登機門利用隨身行李測量器,檢查其所攜帶的手提行李是否符合體積之限制。如超重或超尺寸之手提行李,考量客艙安全因素將請旅客改為託運,如有超過免費託運額度,將依規定收取超重(件)行李費用。(註:每個航段辦理值機皆須收費) 

 

您的國際(地區)航線托運行李重量每件不應超過32千克(kg) 。除加拿大外的北美航線可放寬到45千克( kg)。行李的三邊之和不超過203厘米(cm)。

以上行李的規格(包括體積與重量),均為航空公司所能接收的最大值,並非免費行李額,您需要為超出免費行李額的部分進行付費;超過上述規定的行李不得作為行李運輸。 建議旅客將行李拆開分裝,使其符合托運行李單件的限制標準,可按正常行李進行托運。 

l 免費托運行李額(東航自營國際、地區航班)計重製

搭乘艙位

重量限制

尺寸限制

頭等艙

W≤40KG(88)

 

 

A×B×C158CM(62英寸).

豪華公務艙/公務艙

W≤30KG(66)

超級經濟艙、經濟艙

W≤20KG(44)

嬰兒客票

1輛全折疊的輕便嬰兒車或手推車

 

l 免费托运行李额(东航自营国际、地区航班)计件制

區域一:歐洲、澳洲、日本、韓國、迪拜**、新加坡(部分航線)**、泰國*(部分航線)

搭乘艙位

物品數量

重量限制(每件)

尺寸限制

頭等艙(成人兒童旅客)

3

W ≤32KG(70)

 

 

A+B+C≤158CM(62英寸)

豪華公務艙(成人兒童旅客)/公務艙(成人兒童旅客)

2

W ≤32KG(70)

超級經濟艙、經濟艙(成人兒童旅客)

2

W ≤23KG(50)

注:西安-沖繩航線經濟艙旅客每人為1件,每件不超過23KG

*中泰航線,出票日期為2018年12月24日(不含)前,部分航線採用“計重製行李”標準,部分航線採用“計件製行李-區域一”標準。具體請按機票票面列明的免費行李額為準。

**中國與東南亞、南亞、中東之間航線,出票日期為2019年03月21日(不含)前,部分航線採用“計重製行李”標準,部分航線採用“計件製行李-區域一”標準。具體請按機票票面列明的免費行李額為準。

區域二:中國-泰國航線

出票日期自20181224日(含)起

搭乘艙位

物品數量

重量限制(每件)

尺寸限制

頭等艙(成人兒童旅客)

2

W ≤32KG(70)

 

 

A+B+C≤158CM(62英寸)

豪華公務艙(成人兒童旅客)/公務艙(成人兒童旅客)

2

W ≤32KG(70)

超級經濟艙(成人兒童旅客)

2

W ≤23KG(50)

經濟艙(成人兒童旅客)

1

W ≤23KG(50)

基礎經濟艙(成人兒童旅客)

0

-

 區域三:中國-馬來西亞航線

出票日期自20181227日(含)起

搭乘艙位

物品數量

重量限制(每件)

尺寸限制

頭等艙(成人兒童旅客)

2

W ≤32KG(70)

 

 

A+B+C≤158CM(62英寸)

豪華公務艙(成人兒童旅客)/公務艙(成人兒童旅客)

2

W ≤32KG(70)

超級經濟艙(成人兒童旅客)

2

W ≤23KG(50)

經濟艙(成人兒童旅客)

1

W ≤23KG(50)

基礎經濟艙(成人兒童旅客)

0

-

區域四:中國與東南亞、南亞、中東之間航線

出票日期自2019年3月21日(含)起

搭乘艙位

物品數量

重量限制(每件)

托運行李體積

頭等艙(成人兒童旅客)

2

W ≤32KG(70磅)

 

 

 

A+B+C≤158CM(62英寸)

豪華公務艙(成人兒童旅客)/公務艙(成人兒童旅客)

2

W ≤32KG(70磅)

超級經濟艙(成人兒童旅客)

2

W ≤23KG(50磅)

經濟艙(成人兒童旅客)

1

W ≤23KG(50磅)

基礎經濟艙(成人兒童旅客)

0

-

區域五:北美航程

搭乘艙位

物品數量

重量限制(每件)

尺寸限制

頭等艙(成人兒童旅客)

2

W ≤32KG(70)

 

 

A+B+C≤158CM(62英寸)

豪華公務艙(成人兒童旅客)/公務艙(成人兒童旅客)

2

W ≤32KG(70)

超級經濟艙、經濟艙(成人兒童旅客)

2

W ≤23KG(50)

备注:

特別旅客行李計費標準:

a) 東航自營國際、地區航班免費行李額如有更新,請按機票票面列明的免費行李額為準

b) 嬰兒購買不佔座嬰兒客票的嬰兒可免費托運1件,托運行李重量與同行的成人相同,體積(三邊之和)不超過115厘米,  並可免費托運1輛全折疊的輕便嬰兒車或嬰兒手推車。

c) 持“東方萬里行”白金卡、金卡會員可額外增加1件不超過32KG免費托運行李;持“東方萬里行”銀卡會員可額外增加1件免費托運行李, 與其所乘航班艙位行李限制一致。

d) 天合聯盟超級精英和精英卡:詳見 《天合聯盟貴賓會員權益表》

 
槍支、軍用或警用器械 (含主要零組件);爆炸物品;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毒害品;腐蝕性物品;放射性物品;其他危害飛行安全的物品,如可能干擾飛機上各種儀表正常工作的強磁化物、有強烈刺激性氣味的物品等;國家或地區法律法例規定的其他禁止攜帶運輸物品。
 
重要文件和資料、外交信袋、證券、貨幣、流通票證、貴重物品、易碎易腐物品,以及其他需要專人照管的物品,不得放入行李內託運。東航對託運行李內攜帶上述物品的遺失或損壞,將按一般託運行李承擔賠償責任。
 
託運行李必須包裝完善、鎖扣完好、捆紮牢固,可承受一定的壓力,能夠在正常的操作條件下安全裝卸和運輸。不符合包裝要求的行李,東航可拒絕接收。
 
旅客的託運行李全部或部分損壞、遺失,賠償金額將按相關法律法例辦理。
 
由於機務維護、航班調配、商務、機組等原因,造成航班延誤或取消,東航將向旅客提供航班動態資訊、安排餐食或住宿等服務。由於天氣、突發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檢以及旅客等非承運人原因,造成航班延誤或取消,東航可向旅客提供航班動態資訊,協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費用將由旅客自理。
 
根據中國民航規章,為確保客艙安全,應急出口座位旅客需符合下列標準: 1、雙臂、雙手和雙腿有足夠的運動功能、體力或靈活性;
(1)向上、向旁邊和向下能達到應急出口位置和應急滑梯操縱機構;
(2)具備打開應急出口的能力;
(3)具備操作撤離滑梯的能力;
(4)具備將相似於翼上應急出口門尺寸和重量的東西提起並放於附近座椅的能力;
(5)具備搬動其尺寸和重量與機翼上方出口門相似障礙物的能力;
(6)移動障礙物時能保持平衡;
(7)能迅速到達應急出口;
(8)能迅速走出應急出口;
(9)在滑梯展開後能穩定該滑梯;
(10)能幫助其他人使用滑梯撤離。
2、年齡大於15歲者;
3、具備閱讀和理解航空公司用文字或圖表形式提供的有關應急撤離指示的能力;
4、具備理解機組指令的能力;
5、具備良好的語言表達能力或資訊口頭轉達的能力;
6、有足夠的視力和聽力,能順利執行航空公司所賦予的協助事項;
7、無需要照顧幼兒或其他隨行者;
8、不會因執行航空公司所賦予的協助事項時可能會受到傷害。
發生緊急情況時,如機組無法履行其職責,請您提供下列協助: 1、確定應急出口的位置;
2、識別應急出口開啟機構,理解應急出口的操作指示;
3、操作應急出口;
4、評估打開應急出口是否會增加由於暴露旅客而帶來的傷害;
5、遵守機組成員給予的口頭指令或者手勢;
6、收藏或者固定應急出口門,以便不妨礙使用該出口;
7、確認滑梯可正常使用,協助他人從滑梯撤離;
8、選擇安全路線儘快遠離飛機。。
 
旅客如同意接受東航按規定給予的賠償或補償,即免除東航責任。
 
東航對每名旅客身體傷害的最高賠償限額,按相關法律辦理。
 
詳情請見東方萬里行網站: https://easternmiles.ceair.com/members/
 
依據台灣當地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規定,國際/地區航空客運服務不適用七天猶豫期,旅客更改訂位及機票退票、改票作業辦法請依照中國東方航空公司客票限制規定辦理。 ***中國東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保留本須知的最終解釋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