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位旅客:
東上航部分服務項目實施收費內容,相關規則公告如下:
一、收費項目及收費標準
1. 搭機證明:每位旅客每個航段收取手續費新台幣100元。
2. 換開客票:旅客在台灣地區通過非直銷渠道購買的客票,至東航台北售票處或東航台灣預訂中心換開客票,除收取機票改票費用外,每張機票每次換開,將另收取手續費新台幣700元。
二、受理單位
東航台灣預訂中心、台北售票處。
三、連絡方式
1. 東航台灣預訂中心:
電話:03-4128118
傳真:02-87126818
2. 台北售票處:
台北售票處地址:台北市民生東路三段2號6樓A室
四、付款方式
1. ATM 轉帳或匯款:
戶名: 大陸商中國東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ATM轉帳:銀行代號(021) + 帳號5-830475-003
銀行臨櫃:銀行代號(021) + 營業部(0018) +帳號5-830475-003
2. 傳真刷卡:
請致電東航台灣預訂中心索取信用卡授權書
五、受理時間
週一至週五 09:00-17:00週六-周日/節假日:不營業
六、申請作業須知
1. 搭機證明申請方式:
(1) 電話申請(工作天數:約3~7個工作天): 請於匯款當日將以下資料傳真或電郵至東航台灣分公司預訂中心,並請於完成發送10分鐘後來電確認。
1)搭機證明申請表
2)旅客旅行證件影本(簽名欄請務必簽名)
3)手續費匯款單/轉帳收據(需註明票號)或信用卡授權書
4)委託他人申請時,除上述資料外,另須提供被委託人之身份證件影本。
(2) 臨櫃申請: 請旅客填妥搭機證明申請表並攜帶相關證件及手續費親臨台北售票處辦理。
2. 換開客票:
如遇東、上航航班取消/異動需辦理非自願換開,請洽台灣預訂中心或台北售票處辦理改票作業,將不收取費用。
七、其他注意事項:
1. 欲以公司名稱開立發票/購票證明單,請務必填寫抬頭及統編,否則一律空白,發票/購票證明單一經開立,恕不更改。
2. 申請手續費一律不退回。
◎搭機證明申請表下載網頁:
特此通知
中國東方航空台灣分公司